- 咨询案例 -
近日,一现役军人到银行网点柜台申请办理贷款相关业务,仅出示了士官证作为其身份证明文件,银行是否可以为其办理贷款相关业务?
天铎观点
在办理贷款业务时,银行应当要求现役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
- 法律分析 -
一、军人身份证件的沿革
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1985年9月6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现已被废止)规定,正在服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不领取居民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发军人身份证件。公民被征集服现役的,在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交回居民身份证。这种情况下,现役军人没有居民身份证,仅有由部队有关部门核发《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开始为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2021年8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保障军人、军人家属的户籍管理和相关权益。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可以享受服现役所在地户籍人口在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的相关权益。二、银行办理现役军人贷款相关业务时收集的军人身份证件的变化2008年以前,现役军人没有居民身份证,银行为其办理贷款相关业务时仅能收集部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士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2008年以后, 现役军人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现在银行在办理2021年7月31日前入伍的现役军人贷款相关业务时,可以参照的公安部2016年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的“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前,是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其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证明”,要求现役军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对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件仅持有军人身份证件的现役军人申请贷款相关业务的,可能存在贷款人退役时注销军人身份证件、贷款人军人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等查询不到贷款军人相关信息的情况,此时银行应根据自身风控要求,谨慎审批此类贷款。而2021年8月1日后入伍的现役军人,因其保留户籍,不存在需交回居民身份证的情况,银行应直接要求其提供居民身份证。
、- 天铎建议 -
2008年以后,现役军人可以办理居民身份证;2021年8月1日起入伍的现役军人保留居民身份证。银行在办理现役军人贷款相关业务时,为避免因贷款人退役时注销军人身份证件、贷款人军人身份证件号码变更等查询不到贷款人相关信息的情况发生,应当要求现役军人申请贷款时提供居民身份证。
作者:曾梦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