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案例 -

 某女的父亲与祖父先后去世,现某女向银行申请要求适用银保监会、司法部联合新近发文规定的继承简化程序(即直接向银行书面申请查询,不再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已故祖父的存款,银行是否应当配合。

 

天铎观点

 

 代位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存款不应当适用继承简化程序,其查询被继承人存款需向银行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或通过人民法院查询被继承人存款信息。

 

法律分析 -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个人储蓄存款的有权查询主体需要法律来明确规定,行政法规都无权规定。这里的法律指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法律文件。

 2013319日司法部与银监会根据《商业银行法》《公证法》与《继承法》等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规定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我们认为,该两部委发布规范性文件规定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被继承人存款,与《商业银行法》规定的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不构成冲突。因为,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相较于普通第三人与存款人的关系更为特殊。继承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在继承人不止一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分割前处于全部继承人共有的状态。被继承人的存款属于其遗产,在存款被分割前属于全部继承人共有。上述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凭《存款查询函》查询被继承人的存款,即查询继承人共有的存款,应当是不违背《商业银行法》确定的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的,司法实务中也未见因质疑上述文件的合法性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前述咨询中,客户申请的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的简化流程,是指依据2019419日中国银保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下称“新规定”)规定,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相较于司发通〔201378号文的规定,新规定简化了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的程序,前述五类人可直接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书面申请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无须再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

银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是《商业银行法》确定的法定原则。个人的存款信息,涉及个人隐私,银行必须严格依照《商业银行法》规定的法定条件才可以配合查询。上述两部委规范性文件关于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存款程序的规定也应严格执行,不应当随意扩大解释。此次咨询中,客户为代位继承人,并非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文中明文规定的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银行不应当适用继承简化程序为此女查询已故祖父的存款,而是仍应按照司发通〔201378号文件要求其办理查询公证。

天铎建议 -

 

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文规定的有权以简化程序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的主体应仅限于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继承人需要查询被继承人存款的,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被继承人银行存款信息;也可以委托律师发起财产继承纠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查询被继承人存款信息。

 

作者:曾梦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