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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解散清算义务人责任规定与银行“休眠”企业不良贷款债权的清收(上)

民法典 第70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解散清算义务人责任规定与银行“休眠”企业不良贷款债权的清收(中)

民法典 第70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解散清算义务人责任规定与银行“休眠”企业不良贷款债权的清收(下)

民法典 第70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定代表人规定与银行信贷、结算业务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上)

民法典 第61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规定与银行信贷、结算业务 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下)

民法典 第61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监护人履行职责规定与银行涉及被监护人业务的风险管理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银行通过资管通道放贷,贷款效力会被否吗?最高法院审委会支持了天铎观点:本案通道放贷有效!

前些年同业通道业务盛行期间,银行通过信托公司或证券基金公司资管计划通道发放贷款较为常见。这些贷款往往带有规避国家关于资金投向、拨备计算等监管规定的目的。2018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明确了规避监管的资管通道业务的违规性。如何判断存在违规情形的资管通道贷款的效力,在2019年11月《九民纪要》出台前,司法界没有统一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民事责任承担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本文由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文庭律师发表于《南海法学》(2021年第4期),该刊系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入库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全文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OA收录期刊。

咨询解答专栏——公司借款未按章程要求出具股东会同意决议,是否影响借款合同效力

A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银行发现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借款,需要由股东会出具同意决议。现由于有关客观原因,A公司暂时无法召开股东会会议,不能出具同意决议。银行咨询:在A公司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出具股东会同意决议的情形下,银行接受该公司借款申请,向其发放贷款,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成年人行为能力状态认定规定与银行个人业务的规范办理

民法典 第24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借款展期不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是否影响是否影响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担保的效力?

某银行有一笔贷款即将到期,该贷款是由借款人提供的自有不动产抵押担保。现借款人因现金流紧张申请展期,并承诺继续以原抵押对展期后借款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但经向登记机关了解,该借款展期的抵押变更登记因有关客观原因暂无法办理。现该银行咨询,借款人自有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借款展期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是否影响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法律效力?

咨询解答——股权代持情形下,实际股东能否以代持股关系为由排除法院对股权的强制执行?

A与B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约定B代A持有某公司的股权,之后名义股东B向H银行申请借款,到期B未清偿该借款,H银行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登记在B名下的股权时,实际股东A以其为该股权的实际权利人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民法典》新规后借款展期对担保人责任的影响解析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开始实施。该法典第695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咨询解答专栏——银行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否依据其董事会决议签订为其股东提供保证担保的合同

B公司向A银行申请贷款,C公司对此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C公司为B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且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仅设董事会。

咨询解答——银行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银行是否有义务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

某银行已与其员工张某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张某在单位表现不佳,该单位拟在与张某签订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关系,与张某沟通后,张某不同意解除并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现该行咨询,银行是否有义务与张某续订劳动合同?

天铎新法解读—自然资源部不动产抵押登记新规对银行的影响及建议

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直击当前抵押登记实务与相关规定不配套之痛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借款展期不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是否影响是否影响借款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担保的效力?

某银行有一笔贷款即将到期,该贷款是由借款人提供的自有不动产抵押担保。现借款人因现金流紧张申请展期,并承诺继续以原抵押对展期后借款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但经向登记机关了解,该借款展期的抵押变更登记因有关客观原因暂无法办理。现该银行咨询,借款人自有不动产抵押担保的借款展期未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是否影响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法律效力?

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只登记了建筑物未登记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影响抵押权的实现

银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约定将土地使用权和对应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给银行,但办理抵押登记时登记部门仅登记了建筑物,未登记土地使用权,是否会影响银行抵押权的实现?

售后回租业务合法性问题浅析

融资租赁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20世纪60年代,西欧各国和日本相继开设了租赁市场,20世纪80年代,中国东方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业诞生。

咨询解答专栏——银行可否凭外籍人士在境外公证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为其办理存款开户

A银行代发业务中,客户B是美籍华人,由于疫情原因,客户B无法亲自来银行办理代发存单的激活和转账,拟通过在美国办理“公证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第三人持客户B的护照到银行办理代发存单的激活与转账。现客户B提出,其本人护照不方便邮寄,将在美国办理经使领馆认证后的护照证件公证书提交银行,视作其提交的身份证件,用于柜台业务办理。

咨询解答专栏——国有银行出资设立金融类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职工董事?

A国有银行与B、C、D三家公司拟共同出资设立某金融类有限责任公司,其中B、C均为国有控股公司,D公司为民营公司,该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置中是否必须包含职工董事?

咨询解答专栏——银行贷款债权诉讼时效经催收后尚未届满,但未对抵押人进行催收,银行的抵押权还能否获得法

银行的一笔贷款债权,股东提供了房地产抵押担保。贷款逾期后,银行在贷款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前进行了催收,但因故未对抵押人进行催收。银行同时对借款人、抵押人提起诉讼,抵押人以银行从未对其进行催收为由,抵押权的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主张银行已无权行使抵押权。此时银行的抵押权还应当受法律保护么?

咨询解答——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的债权融资计划是否属于债券

A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挂牌债权融资计划。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董事会审议或决定公司的债务性融资方案。那么根据A公司的章程,A公司的前述债权融资计划的挂牌是应当由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还是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同意?

天铎新法解读—自然资源部不动产抵押登记新规对银行的影响及建议

2021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直击当前抵押登记实务与相关规定不配套之痛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银行业务影响的分析及操作建议

2021年5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生效,意味着司法机关对银行卡业务的规范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该《规定》要求银行对持卡人使用银行卡需负担的利息、费用等各种成本负有说明、提示义务;持卡人认为有关利息、费用违反法律公平的,可申请司法机关进行调减;对银行卡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多的管理注意义务。现结合笔者长期从事银行法律服务的经验,将该《规定》对银行业务影响重大的部份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或操作建议。

咨询解答专栏——出质人将保证金存入银行一般账户为银行债权作担保,银行对保证金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B公司长期向A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每次申请,双方均签订《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及《保证金质押合同》,B公司将保证金存入其在A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为其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此一般账户为B公司日常经营结算账户。现因B公司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纠纷,致使其在A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被法院冻结。

咨询解答专栏——离婚协议约定归女方所有的房产,男方仍将之抵押给银行获取贷款,该抵押是否有效?

天铎媒体观点——《民法典》抵押物转让新规对银行的影响

本文由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维翊律师发表于《金融博览》,该刊系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中国金融出版社主办。

咨询解答专栏——银行股东转让股权后,股权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应向谁分配?

甲原为某银行股东,2021年初,甲、乙间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股权转让完毕后,某银行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分配2020年度利润的决议。

咨询解答——法院在离婚诉讼生效法律文书中已确定房屋按揭借款由一方偿还,银行是否仍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连

甲、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向丙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并在相关协议中共同签字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后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判令双方离婚,按揭借款债务由乙方承担。该法律文书生效后,因乙方逾期归还按揭借款,丙银行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甲、乙双方对按揭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甲方抗辩称,基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其对按揭借款应不再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丙银行删除征信记录。根据上述案件事实,丙银行能否要求甲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咨询解答专栏——非营利性学校租赁第三人名下的土地、建筑物作为教学设施,银行能否接受第三人以该土地、建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租赁第三人名下的土地、建筑物等作为教学设施,第三人为营利法人,第三人要求以该土地、建筑物设立抵押担保其向银行的借款,银行能否接受该抵押?

银行清收贷款起诉后又撤诉的,贷款债权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起点该如何确定?

A银行对甲公司的贷款于2017年6月30日到期。考虑到甲公司经营状况已经不佳,且对外诉讼纠纷较多,A银行于2017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因甲公司向A银行提出希望A银行能撤诉从而保证其能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偿还该笔借款,随后A银行于2017年12月1日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于2018年1月10日将撤诉裁定送达给A银行,于2018年1月15日将撤诉裁定送达给甲公司。后A银行于2021年1月14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咨询解答专栏——在建工程可否用于为本项目以外的贷款作抵押担保?

有银行咨询,在建工程可否不用于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作抵押担保,而是用于为本项目以外的贷款作抵押担保?

咨询解答专栏——现役军人可否仅提供士官证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近日,一现役军人到银行网点柜台申请办理贷款相关业务,仅出示了士官证作为其身份证明文件,银行是否可以为其办理贷款相关业务?

咨询解答专栏——贷款清收中起诉后又撤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银行对某笔逾期贷款的清收提起诉讼,但因未交诉讼费而被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该次起诉行为是否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咨询解答专栏——代位继承人查询被继承人存款不应当适用继承简化程序

某女的父亲与祖父先后去世,现某女向银行申请要求适用银保监会、司法部联合新近发文规定的继承简化程序(即直接向银行书面申请查询,不再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已故祖父的存款,银行是否应当配合。

天铎媒体观点——银行业务违规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本文由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维翊律师发表于《地方金融》,该刊系全国地方金融系统唯一刊物。

《民法典》抵押物转让新规对银行的影响

本文由北京市天铎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维翊律师发表于《金融博览》,该刊系中国人民银行主管、中国金融出版社主办。

2022-03-30

天铎律师研讨《民法典担保部分解释(征求意见稿)》并致函最高法院提出修改建议

作为专注银行法律服务的专业型律所,本所高度重视,先后于11月19日、11月25日组织北京总所、成都分所、广州分所、海口办公室、临汾办公室、鄂尔多斯办公室等地的律师及部分银行客户进行学习和研讨。高级合伙人祝文庭律师结合二十多年的银行实务经验,领衔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逐条分析。

2021-11-30

祝文庭律师为成都银行提供民法典担保制度专题法律培训

应成都银行邀请,本所高级合伙人祝文庭律师在成都银行总行会议室分别于2021年6月30日和7月8日下午,为成都银行各分支行信贷条线负责人作了两期《民法典及其司法法解释关于担保制度的重要立法变化与银行法律权益保护》专题讲座。

2021-06-30

本所祝文庭律师荣获“成都市优秀律师”称号

近期,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成都市律协对2019-2020年度政治坚定、服务优质、勇于担当、热心公益、积极进取的优秀律师进行了表彰。我所高级合伙人、成都分所负责人祝文庭律师被评为“2019——2020年度成都市优秀律师”。

2021-05-30

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天铎所党支部举办“儿童自我保护”讲座

近年来,儿童受到性侵、猥亵等恶性事件频频发生,而中国家庭对儿童性教育的缺失和认知误解错过了性教育的最佳时机,性教育的缺失更使得很多孩子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2021-04-30

银行业务违规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银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毋庸置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实践中常出现个别银行有的业务违背监管规定,并受到监管处罚。与此同时,与银行开展此项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及其担保人,在逾期不能还款而被银行诉至法院时

2021-02-30

天铎所组织律师研讨《民法典》司法解释对银行权益的影响

最高法院近日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7件司法解释,作为专注银行法律服务的专业型律所,天铎所高度重视,先后于2021年1月7日、1月11日组织北京总所、成都分所、广州分所、海口办公室、临汾办公室、鄂尔多斯办公室等地的律师进行了学习和研讨。

2021-02-10

天铎律师为广东省农联社及多家农商行开展民法典和公司治理培训

2020年8月13、14日,天铎律所以“民法典重要立法变化与银行业机构法律权益保护”为主题,为广东省农信社各部门及辖内全部农合机构提供了为期两天的网络培训。天铎律所对此次培训高度重视,指派高级合伙人祝文庭律师、广州分所主任陈浩翔律师、银行业务高级律师方地发律师进行主讲。

2020-09-26

凝心聚力 蓄势待发-- 天铎律所在昆明举行年度总结大会

回首过往,凝心聚力;展望未来,蓄势待发。2020年1月10日部分天铎人从北京、广东、四川、海南、山西、内蒙等地相约昆明,举行年度大会,本次会议由高级合伙人祝文庭主持。

2020-01-10

天铎律师又助广东、山西十余家农商银行组建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2019年,天铎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广东、山西农合机构改制组建农商银行项目捷报频传,广东潮州、南雄、徐闻、陆河、湛江、化州共6家农商银行相继开业,肇庆、阳江、澄海农商行已获批筹;山西祁县、平定2家农商银行已获批筹并召开创立大会,将迎来开业盛礼。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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